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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09-19 10:27

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资金监管使用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严查农村危房改造中截留、挪用、贪污危改资金以及受贿、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督促贯彻执行文件到位。重点对行业主管部门州住建局、县(市)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山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情况,特别是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补助资金兑付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决算一批。


明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并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州住建局与州财政局于2019年7月联合转发《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 助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县(市)要明确目标、规范管理;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力度;要同步推进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资金使用监督检查排查,确保农危房如期“清零”、资金使用安全。7月17日至20日,州农危改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州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建4个工作组23人,结合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督查、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和本部门实际,深入8县(市)对近年来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到位、下达和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了一次地毯式的摸底排查和检查,并就排查检查情况,结合州纪委监委《纪律检察建议书》一并向州纪委进行书面报告。自7月起,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与州财政局联合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使用情况排查。


严格监督执纪。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组始终把严格监督执纪作为加强资金监管使用的利剑,认真履职,一项不漏,主动介入、主动过问、主动监督,不定期进行提醒,形成震慑力。今年以来,已向州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次。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其中优亲厚友、截留挪用、套取侵吞等违纪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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