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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纪律举报专区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3-09 11:13

一、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文山州纪委州监委0876—12388

(二)来信来访:文山州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文山州纪委州监委信访室(邮编663099)。

(三)网络举报:http://www.wsjjjc.ynws.gov.cn/news/zzcylfxwjbzq.html

二、举报内容

一是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上下勾连、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

二是拉票贿选。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三是买官卖官。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是跑官要官。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

五是个人说了算。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六是说情打招呼。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

七是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

八是跑风漏气。对泄漏、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

九是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

十是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二)鼓励实名举报,有条件的可提供视频、图片等资料;

(三)州纪委州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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