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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9-15 11:54

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文山市团市委书记高铭违规审批报销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费用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文山市团市委在公务接待时,存在无公函接待、陪同人员超标、一餐接待费用分多餐报销等问题;在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和开展活动时,违规安排公务用餐。时任团市委副书记(主持工作)高铭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签字违规报销接待费、餐费共计60458.9元。高铭对团市委长期存在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4月,高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广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常启兴违规审批报销公款吃喝费用问题。2015年6月至2017年4月,常启兴在任广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期间,违规审批同意县国土资源局用公款报销烧烤费用2110元。2021年4月,常启兴受到通报问责。

3.广南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伟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9月,王伟以组织参加全州审计机关道德讲堂活动等为由,提出为本单位干部职工购买一套衣服,经与其他班子成员口头商量后,安排单位出纳于2017年9月至11月采取虚报差旅费和办公耗材费的方式套取单位办公经费52009元,用于为单位26名干部职工每人购买1套西服、1双皮鞋。此外,王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王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丘北县林业和草原局二级主任科员曾卫国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8年至2019年,曾卫国在任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股长和副局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房地产开发公司孙某某、赖某某等人赠送的香烟8条、酒8瓶、月饼10份、水果4件,折合人民币共计12780元。此外,曾卫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曾卫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广南县农场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堂上农场管委会主任罗斌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问题。2014年12月15日,罗斌安排驾驶员阮某某驾驶堂上农场管委会公务用车从广南县城送其回黑支果乡牡宜村委会看望其父亲,次日返回广南途中追尾一辆丰田私家车,造成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2014年11月至2020年7月期间,罗斌还存在经常在周末安排单位公务用车接送其回家的情况。2016年至2020年,堂上农场管委会用公款18767.8元购买桔子用于送礼,用公款报销夜宵费用4372元,用公款3491元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此外,罗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罗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6.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宁县管理部主任蒙正红用公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5年至2018年期间,蒙正红使用富宁县管理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共计63次15611.24元。2021年4月,蒙正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6起典型问题,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福利、违规公车私用、违规审批报销公务接待费用等多种情形,都是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踩踏纪律红线的突出问题。存在以上问题的干部,有的顶风违纪,有的心存侥幸,但最终均受到严肃处理,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印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

中秋、国庆将至,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越是假期节点,越要紧绷作风建设之弦,令行禁止,清廉过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从领导干部抓起、严起、改起,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身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动辄则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合力,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穷追猛打,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释放纠“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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