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清风廉政 > 评论之窗

让垃圾分类“名正言顺”

来源: 云岭先锋网 发布时间: 2023-06-09 14:49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回信勉励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同时,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也提出了更加殷切的期望,希望垃圾分类能够成为低碳生活的新时尚。


垃圾分类已成为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文明、卫生的重要标志。不同的垃圾有不同的“待遇”和“归宿”。垃圾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把有用物资,如纸张、塑料、橡胶、玻璃、金属以及废旧家用电器等从垃圾中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而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作为“真正的垃圾”必将会弃之丢之,或焚烧或膜覆,让真正的垃圾远离人们的生活和视线。


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受部分群众参与意识不高,源头分类难、配套资金缺乏,环卫基础设施不配套、资源化产业化水平低下,后续处理难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垃圾分类名不符实。如何才能让垃圾分类“名正言顺”呢?笔者认为当从三方面下功夫。


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自媒体平台等载体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平台建立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基地,针对不同群体研究不同的宣传方法,入社区进校园,从娃娃抓起,做到家喻户晓,真正普及垃圾分类处理知识,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切实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覆盖率,积极营造共同参与、互相促进的浓厚氛围。


加强试点总结,强化政策引导,完善运作机制。按照“先试点,后推广”要求,在个别区域先进行垃圾分类工作试点,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究和指导,形成系统、科学和可操作的运作机制。根据居民家庭、集贸市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的构成特点,合理确定分类模式;对居住小区、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设计有针对性的工作机制。建立长效的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分类资源利用等奖励与约束性制度,通过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全民参与率;同时加强垃圾分类与处理立法工作,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的法制化与规范化。同时应加大环卫设施建设政策性资金倾斜,将日常保洁及环卫配套设施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优先保障、专款专用、按时拨付,补齐城镇环卫配套设施短板。


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确保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快建立运转完备、规范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通过政策引导、行业整顿、强化管理等措施整合现有的废品回收队伍,促使其规范化、规模化,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拓展业务覆盖范围,运用电话回收、网络回收等方式,提高回收效率,方便市民交投;积极推动回收体系与加工处置行业有效对接。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废旧物资回收体系与已有的加工处置企业形成对接,构成产业链条,使符合环保要求的加工处置企业得到充足供应,保障资源循环利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提升。对因回收价格低导致未能实现回收再利用的废旧物资,通过必要的扶持政策,促进其循环利用,降低环境压力;继续着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实施电器以旧换新、全装修住宅率先推行厨余果皮粉碎机建筑标准建设、净菜上市、湿垃圾集中就地消纳等工作,减轻集中收运和末端处置的压力。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需要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只有这样,居民的文明程度才能提高,社会的环境才会更美。(王铭坚  文山市纪委监委)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