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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四抓”严肃换届选风选纪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4-26 02:42

马关县采取换届警示教育抓早、规范竞选行为抓细、 打击违纪违法行为抓严、处理信访工作抓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换届警示教育抓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村 “两委”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州委《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的通知》以及县委相关文件要求和相关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候选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绷紧严肃换届纪律这根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规范竞选行为抓细。全面推行乡(镇)党委与候选人谈话制度。全面落实“全程签字”制度,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候选人提名、公布选举结果等关键环节全程签字。全面实行“三项承诺”制度,选举前组织候选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作出竞职承诺,就任期工作目标和举措设想作出创业承诺,就当选后不认真履职作出辞职承诺。乡(镇)党委认真审核把关,特别防止擅自处置集体资产、把个人捐助村(社区)内公益事业与选举挂钩的承诺。积极搭建候选人公开亮相、公平竞争的平台,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群众见面,鼓励公开竞职陈述,杜绝私自开展竞选活动,引导候选人以合法正当方式参选。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督察员,对换届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保障换届选举平稳顺利进行。

违纪违法行为抓严。把查处和打击违纪违法行为作为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由纪检、政法部门牵头的打击换届选举违纪违法工作组,从严从重打击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处理信访工作抓实。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及时澄清事实,维护党员群众合法权益,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地方,各乡(镇)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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