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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让内设机构调整成为落实“四种形态”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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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召开的西畴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动员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烈慧对内设机构调整作强调:要以内设机构调整和职责再定位为新起点,归位主业,纪律挺前,坚决推动“四种形态”全面贯彻。

调整状态,确保任务不断工作不乱。要使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力量配备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归位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职责,更好地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凝聚起全面从严的工作合力。委局机关和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全体同志,要正确理解和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调整变动,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积极转变工作角色,迅速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要依照新的职能职责进行任务再分解和责任再明确。

理清职能,确保收紧战线攻主业。要抓住内设机构调整的机遇,理清职能,全力聚焦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准确定位“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收紧工作战线,集中力量主攻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努力营造纪委“三转”的外部环境,争得各级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改进方式,确保监督执纪全覆盖。要不断改进监督方式,统筹好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四支专门监督力量,采取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牵头抓总、纪检监察室负责分片监督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纪律情况、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监督联系乡(镇)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所在乡(镇)部门全面监督的办法,既要盯住看住关键人和关键岗位,又要盯住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防止干部带病往前走,努力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内容“全方位”、监督执纪“全天候”、监督主体“全参与”。

层层设防,筑牢破纪违法“三道防线”。要牢固树立“党员犯错误,组织有责任”的意识,中央纪委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基本要求,更是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遵循。要通过党内关系正常化,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有小毛病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筑牢教育提醒防线;通过从严执纪,对犯小错误的党员干部坚决实施纪律轻处分、组织处理,筑牢惩戒警示防线;通过对犯较大错误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实施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筑牢震慑挽救防线,最终实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的目标。

从严执纪,树好忠诚干净担当形象。监督执纪问责不是请客吃饭,是要得罪人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党的事业为重,坚持党性原则,把维护党的纪律摆在首位,秉公执纪、敢于碰硬,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坚决捍卫党纪国法的尊严。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坚守廉政底线,保持清廉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