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1233”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近年来,西畴县按照上级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1233”措施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截至目前,涉及纪律体制的60项改革任务已完成50项,完成率为83%,未完成的10项改革任务除2项完成时限为2017年、2018年外,其余8项预计今年底完成。
紧盯“一把手”,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坚持抓“一把手”、“一把手”抓,抓牢教育、决策、用人、监督、检查五个关键环节,制定出台《西畴县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日常监督教育办法(试行)》《西畴县重大事项议事制度》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今年以来,全县27名实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西畴党建网、西畴电视台上作出廉政承诺、23名县管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对执行“八小时以外”相关规定不到位的1名部门“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对2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政“一把手”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档案,实行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一人一档”,将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谈心、廉政党课等痕迹资料装入履责档案,全过程记录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实行“两个责任”“派单履责”制度,县委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派单一次,把责任压实到每位班子成员。今年以来,县四套班子开展“两个责任”集中约谈25次150余人次,对履职不到位的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在9个单位开展履行“两个责任”示范点建设,通过示范带动,解决“不会履责”问题。
推进“三转”,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紧密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退出取消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41个,仅保留或继续参与13个,减幅达75.93%。完成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内设机构改革后,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内设机构有7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7.8%,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部门人员编制数占总编制数的57.6%。坚持抓早抓小,今年以来,县四套班子共开展廉政谈话55次342人次,县纪委书记约谈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18人次。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对“不作为、慢作为”的3名乡(镇)纪委书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问责(其中2名被召回管理);对1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原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聚焦“三大主业”,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立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累计督促整改问题263个,约谈科级干部118人,对7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科级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25次,问责94人。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1件,初核24件。立案14件16人,结案10件11人,给予党纪处分10人,政纪处分3人(其中2人受到党政纪双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