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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抓字诀”推进“三转”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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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读阅《选编》1

纪检干部在读阅《选编》

 

2016年,富宁县纪委以“抓字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三转”要求。

抓队伍建设转职能。一是通过县乡换届选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选举产生县纪委常委班子9人,委员29人,乡镇纪委书记13人,副书记13人,委员39人,村务监督委员会435人,并在每个乡镇配备纪检专干1名,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调整充实。二是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强化执纪监督力量。撤并了纠风、执法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并干部、宣教室设立组织宣传部,增设纪检监察一、二、三室,改革后纪委监察局整合为一部八室9个内设机构,重新配备了8个工作经验丰富的部室负责人。三是完善机制制度,聚焦主业主责。该县纪委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执纪监督问责”主业主责上来,纪委书记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原则上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截止到目前,该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完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每个乡镇都有3人专门从事纪检工作。

抓教育培训转方式。一是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提升办案水平。根据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无案件或案件线索较多的实际,县纪委派员分别指导排查案件线索和总结经验、研究规律,帮助新上岗的同志快速进入角色,把握办案的基本要求,拓宽办案思路,提高执纪审查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和跟班培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富宁县共组织集中学习2次,共200余人参加。组织乡镇纪检专干跟班轮训一轮(次),目前已有7人参加轮训。先后选派46名纪检干部到中央、省、州各级纪委学习培训和跟班,切实提升了纪检队伍的理论知识水平。三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在州、县两级纪律检查部门的理论指导和县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问题线索处理指导下,各乡镇结合自身不同的纪律检查实际,创新了工作思路,转变了工作方式,消除了自办案件空白乡镇,实现了自办案件“零突破”。

抓内部监管转作风。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县各级纪委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要求纪检干部严格执行外出工作、办事报告、请销假统一登记制度,强化内部管控,严肃工作纪律。二是严厉查处干部队伍违纪问题。2016年,该县共查处了两起纪检干部违纪问题,林业局原纪委书记农某因失职渎职被党内警告处分,金坝华侨管理区原纪委书记杨某因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参与私分国家财产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该县纪委对两起案件的严厉处理,在队伍内部形成了有效震慑,促进了队伍作风的持续好转。(李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