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率先成立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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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根据省州纪委的要求,及时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砚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日常工作,巡察办下设于县纪委,规格为正科级,为县委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目前,巡察办办公场所及设备均已配齐,巡察办人员已就位正常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