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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四举措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实现两个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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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领导。文山市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为主”。建立健全乡镇纪委委员、副书记、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形成提名、推荐、考察、呈批工作以市纪委为主,切实发挥好市纪委的主导作用。在乡镇纪委换届前夕,文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对14个乡镇纪委委员、副书记、书记的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了提名,并派出14个干部考察组对新提名的纪委委员候选人进行考察。

强化队伍建设。今年年初,借助乡镇、村社换届的有利契机,文山市将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全市换届的总体规划,统一布署、统一落实,乡镇和村社基层纪检组织实现机构配备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在设立14个乡镇纪委、3个街道纪工委的基础上,在16个行政村党委、24个社区党委设立纪委,137个行政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在乡镇设立监察室,由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14个乡镇选举纪委委员70名,配齐书记、副书记、纪检监察员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42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实现单设,不再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40个村社党委推选纪委委员120名,配齐书记、副书记,村党总支配齐纪检委员137名,村务监督委员会配齐主任137名,委员274名。并在每个村民小组选聘1名监督员。实现了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全覆盖,逐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立体监督”的新格局。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乡镇纪委片区联动工作制度、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述德制度、市纪委领导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乡镇纪委年度考核制度、关于乡镇纪委书记直接向市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实施办法、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监督检查、纪检审查等程序,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工作水平。

    强化配套保障。办公装备到位。14个乡镇纪委和3个街道纪工委均实现了机构牌子、办公场所、工作制度、办公设施等“十三个有”目标 ,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纪委)配备了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保障了基本的办公条件。2016年,文山市还将在乡镇(街道)建设办案谈话室。工作经费到位。乡镇(街道)、村(社)纪检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