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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建立“工作台账”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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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分管联系部门对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对分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第一次廉政谈话;督促联系部门……这是砚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龚相斌落实党委主体第一季度部分责任清单。

近日,砚山县建立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砚山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新部署、新要求,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同时,进一步靠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落实,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真实地反映在工作台账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工作台账建立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将台账管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业绩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思想不重视、不经常记录、记录不规范、简单应付了事的,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中视情节给予扣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问责处理。

“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体系,不断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意识。”县纪委领导强调。(胡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