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16名党政领导班子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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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至16日,丘北县召开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县16名党政领导班子负责人分别从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执行改进作风规定等方面的情况依次进行了述责述廉。
与会的县纪委委员当面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质询提问,述责述廉对象对现场问廉不回避,直面委员提出的敏感问题、薄弱环节,不避重就轻,不隐瞒务虚,坦诚如实作答。




参评人员从述责述廉对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执行改进作风规定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五方面内容分别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结果记入述责述廉对象的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与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对测评结果低于70分(含)的,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并取消其当年评先选优资格。要求述责述廉对象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组织处理。
通过述责述廉,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挥了重要作用。(沈朝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