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扎紧制度笼子套住公权不间断
文山市以健全完善制度建设为载体,制约权力运行,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规范权力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防治,围绕如何扎紧制度笼子这一问题,文山市制定了《文山市村务公开工作报告审查制度(试行)》《文山市乡镇(街道)涉农资金台帐监管制度(试行)》和《文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规定,从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入手,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狠抓风险防控管理,做到权力运行实时记录、全程留痕、倒查有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规范,着力构建“不能腐”的预防机制,进一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利公开透明运行。
聚焦“关键少数”。督促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的监督,完善“一把手”监督办法。把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纳入纪委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年初,13位乡镇(街道)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述责述廉,现场接受市纪委委员质询提问,公开接受监督。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积极探索出台干部廉政审查相关制度,对廉政审查范围对象、程序、方式进行规范,把好干部提拔使用、出国(境)、评优评先廉政关。今年来,按照“七室联审”的要求,抓好干部廉洁情况审查,对拟提拔调整、表彰奖励、出国境干部的廉洁情况进行了审查,累计审查2253人次。
不断深化“三转”。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制定出台《文山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吕玉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