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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三举措”确保42名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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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新版表格填报要求,富宁县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新版报告表填报工作。

强化政策学习。及时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发放到每一位处级领导干部手中,强化学习、认真领会《规定》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填报表格的规范性及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从严审查把关。实行报告内容层层审查把关,确保报告表填报规范完整。报告表由领导干部个人按照每项填报内容说明亲笔填写,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后交组织部门再次进行审查后交县委书记审签方上报州委组织部,通过层层审查确保报告表填写完整,防止错填、漏填。

从严个人承诺。每位处级领导干部在签订《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承诺的基础上,还单独签订《文山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本人承诺书》,郑重向组织作出承诺,《本人承诺书》报县级党委和州委组织部留存备案。

目前,全县42名处级领导干部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新版表册已填报完毕,个人承诺书也郑重签字,报告表填写完整,填报规范,县管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报告填报工作也将在近期开展。通过强化学习、规范填报、从严承诺,有效的将个人报告制度落到实处,为全面从严治党、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廉洁关,防止“带病当选”、“带病提拔”提供坚实的基础。(舒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