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围绕“四个必须”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来源:
浏览:2892
大
中
小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强化基层党的领导,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促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核心要义。县巡察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督促基层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紧紧围绕“四个必须”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必须加强巡察工作领导。县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在县委巡察机构建立及开展巡察工作中及时研究、强力推动,从人财物上给予最大限度保障,促进了巡察工作有效开展。
必须健全完善巡察制度。通过建立县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和巡察工作日常机制、规则等,整理汇编巡察工作手册,细化完善巡察工作流程,制定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必须增强巡察针对性。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针对相关人和事精准持续发力,促进了巡察工作找到问题、形成震慑。
必须强化巡察结果运用。通过谈话、函询、初核、组织处理等方式,把问题搞准查实,建立成果公开、问责追责等工作机制,对相关人和事作出处理。同时,积极推动巡察成果转化和运用,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相关问题,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巡察成果在制度建设执行中不断巩固和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