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六措并举”抓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贯彻落实
砚山县纪检监察系统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省纪委《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则》和《办法》)制定出台以来,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抓好贯彻落实。
进行派单督促学。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学习“派单”,实现学习贯彻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同时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好《规则》和《办法》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思想、联系工作、联系个人行为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行动担当,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举办讲座辅导学。3月29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龚相斌同志紧扣《规则》和《办法》,对8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题辅导,龚相斌同志借古论今、旁征博引详细讲述了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重要意义和现实需要,全面解答了监督执纪过程中面临的困惑,梳理分析了容易混淆的相关问题;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聂赞全同志,以上党课的形式,对1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学习辅导。截止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党总支下属的5个党支部,支部书记以学习贯彻《规则》和《办法》为主题,上专题党课5场(次),累计对6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
列为专题集中学。县纪委常委班子在3朋下旬举办了2017年度第一次理论中心学习组第一次集中学习,原文组织学习了《规则》和《办法》;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5个党支部,自觉把学习贯彻《规则》和《办法》作为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深入进行学习。自2017年以来,累计开展集中学习7次,累计210名(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集中学习。
开展讨论交流学。在县纪委理论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会议上,7名县纪委常委、乡(镇)和县属部门纪委书记、县纪委内设机构负责人结合地区、部门和岗位实际,紧紧围绕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遵守好《规则》和《办法》进行了交流发言;5个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好交流讨论,18名纪检监察干部把谈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体会与谈学习《规则》和《办法》主要收获结合起来进行了交流讨论。
撰写体会思考学。全县105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坚持学思践悟,从岗位职责出发,进行了深入思考,认真撰写好学习心得体会。县纪委委员、稼依镇纪委书记张洪浦在心得体会中写到,通过学习增强了做好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了监督执纪业务能力,找准了职责定位,增强了自我约束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县纪委委员、县纪委案件审查室主任李光伦写到,要转变执纪审查理念,牢固树立规范执纪审查程序就是监督执纪工作的生命的思想等等。自抓学习贯彻以来,全县105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撰写了心得体会。
建章立制巩固学。为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砚山县纪委把学习贯彻《规则》和《办法》落实在建章立制上,制定出台了监督执纪一系列制度机制。制定出台了《砚山县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线索办理;制定印发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对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方式及情形、操作流程等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制定出台了涉案款物管理办法,明确案件承办部门、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及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和监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由案件承办部门负总责,做到一案一结清。(砚山县纪委 张建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