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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召开清理整治小金库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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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关县召开清理整治小金库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党校校长侯行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周云海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在进一步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专题会上的讲话和《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

会议强调,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责任,把握工作重点,要明确纪律“红线”,切实做到“七个严禁”,把握方法步骤,做好迎检准备。要从行动上搞清楚清理整治“小金库”怎么做。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督检查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问题,推动清理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落实,“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在“严、细、实”上下足功夫,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主动担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对下属单位(站所)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自查工作不留死角。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工作责任和具体时限,做到全面解决。要严肃责任追究,凡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并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县财政指定账户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不予处理。存在隐瞒不报,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

在家的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处级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政委;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各乡(镇、场)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县委巡察办全体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