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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纪委对20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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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执纪监督水平,切实加强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振奋精神干好工作,文山市纪委对20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严格执行回访制度。文山市纪委严格按照《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进一步深化纪律监督,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目的。
    准确掌握思想动态。由市纪委案审室负责,主要了解受处分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以及思想动态等,了解受处分对象有哪些进步和突出表现和今后工作的态度,了解受处罚人员所在单位对其在各方面的评价。
    切实消除认识误区。通过回访教育,让受处分人员明白自己所犯的错误,正确对待组织给予的纪律处分,进一步端正思想,吸取教训。采用直接与受处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向其宣传党纪、政纪处分相关知识,消除其认识上的误区,引导其放下包袱,振作精神,扎实工作。
    着力抓好日常教育。为时时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情况,要求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或党组织对其定期进行思想教育,了解其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其合理要求,保障其合法权利。
    通过开展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未发现在处分期内有违纪违法情况,并收到良好教育效果。同时,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和温暖。(组织宣传部  胡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