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推行村务公开报备制和涉农资金台账监督制度见成效
自“两项制度”出台以来,文山市从抓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完善报备制度和加强建立对涉农资金的监督台账及管理,全面推行村(居)务透明公开,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强化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层层负责,分级报备。根据乡镇(街道)实际,实行层层负责、分级报备审查的原则开展工作。明确村(社)公开报备由乡镇(街道)纪工委负责,村(居)民小组公开报备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分别建立公开报备台账。乡镇(街道)纪(工)委、村(居)监督委员会分别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村(居)民小组一级,乡镇(街道)纪工委还将进行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规范程序,严格操作。落实村务公开报备制度。村务公开前3日内,村委会(社区)把村(居)务公开事项登记表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收到报备内容后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备案。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收到报备内容后1日内提出意见并反馈到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接到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反馈意见后1日内进行调整完善并公开。村务公开后7日内,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组织对公开的情况进行查验复核,并建立村务公开报备审查台帐,形成归档材料。落实涉农资金台账监督制度。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涉农办(室、站、所、中心)收到上级拨付的各种涉农资金后,及时填写《文山市乡镇(街道)涉农资金备案表》,制定出资金使用程序流程图,在款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报同级纪委(纪工委)备案。资金使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要及时梳理资金运转情况的相关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同级纪委(纪工委)备案。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接到备案后,及时进行登记,填写《文山市乡镇(街道)涉农资金备案登记表》,并对备案资金分类建立监督台账。
明确任务,建立台账。紧紧围绕规范台账建立这一关键环节,抓实两项制度落实工作。在落实村务公开报备制台账建立方面,全市139个村委会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了梳理归档,建立了工作台账并按要求向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进行了报备。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根据村委会(社区)村务公开报备内容,建立了村务公开报备审查台账,部分村委会建立了村小组村务公开台账。各乡镇(街道)基本能做到村委会村务公开工作台账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村务公开报备审查工作台账相对应,截止目前,共建立公开栏1010块,报备事项累计达3293项。在落实涉农资金台账监督制度台账建立方面,全市17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都分类建立了涉农资金监督台账累计120套,涉及资金报备949笔。
强化监督,确保实效。为确保两项制度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对村务公开工作和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村务公开工作方面,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公开资料是否规范、公开范围是否到位,有无应公开到村小组没有公开的情况、是否存在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在涉农资金方面重点检查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使用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资金使用是否真正落实到位,资金使用情况是否进行公开,项目建设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两项制度开展以来,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累计达200余次,发现并要求整改问题150余项。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了村务公开工作基本到位,涉农资金真正落实到位。(党风政风室 张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