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严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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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以打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为基础,进一步严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相关纪律。
明确要求,严格工作管理。严格按照省上明确的在6月30日前完成农户和贫困对象基本情况核实、信息数据(纸质)采集,7月10日前完成筛查、比对、核实,7月30日完成评议、公示、审定,7月31日开始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要求,倒排时间工期,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时间表,确保如期按进度完成任务。
强化落实,严格工作督导。在动态管理各项指标数据收集、统计、上报过程中,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开展工作督导,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政策标准,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相关突出问题。同时,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公开透明,努力消除群众误会,避免新矛盾的产生。
严肃追责,严格纪律监督。把追责问责贯穿于工作始终,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消极怠工、敷衍应付的;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编造虚假数据、搞形式主义的;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以及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或出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过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的措施,促进问题整改,促进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尽责,确保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县纪委组织宣传部 张建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