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十八大以来问责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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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富宁县架实“问责之网”,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共有85人受到问责,体现全面从严治党,问责板子不纵容、不遗漏。
在被问责的85人中,违反公车管理使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工作纪律的54人,占63%。体现了该县把抓纪律作风放在重要的位置,治“蝼穴”防“堤溃”。
在被问责的85人中,涉及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不到位、监管督促不力、处置不当应负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被追责的共41人,其中“一把手”有22人,占总人数的48%。体现了抓牢主体责任的“牛鼻子”。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富宁县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问责制度拥有强劲的生命力,不断警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起来。(熊桂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