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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念好村务公开“紧箍咒”着力解决“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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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村务公开报备制度,有效解决村干部不敢公开、不会公开、不愿公开等问题,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马关县纪委实行“7531”工作法,着力规范村(居)务公开报备制度打造阳光村务,将村干部权力“晒”在阳光下,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村腐败问题发生。

七张表格规范公开程序。为有效解决部分群众因日常劳作或外出务工导致不能及时查看公示栏的问题,明确规定村委会(社区、生产队)、村民小组公开的内容应当保留7日以上。并以上报村民小组村(居)务公开报备事项登记表、党务公开情况统计表、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村民自治事项公开情况统计表、财务公开情况统计表、村(居)务公开报备监督检查登记表、村(居)务公开报备工作监督检查综合情况统计表等7张表格规范了村(居)务公开程序,规定村民小组每月25日前将本村民小组本月公开事项,以“村民小组村(居)务公开报备事项登记表+资料(或公开照片)”的形式上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委会(社区、生产队)每月30日前将村委会(社区、生产队)本级和辖区内各村民小组每月公开事项,以“表格+资料(或公开照片)”的形式上报乡(镇、场)纪委。

五项内容细化公开事项。为解决村干部不会公开的问题,明确规定村委会(社区、生产队)、村小组共五个方面公开内容,具体包括村委会(社区、生产队)党务、政务、村民自治、财务及村小组应重点公开事项等五个方面内容,具体细化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党内各类先进评选表彰情况、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资金及措施、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及补偿情况、村委会(社区、生产队)办公经费的开支情况、村民小组所有的各类资源的经营与处置情况、本村接收上级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情况等46项内容,有效解决了村干部选择性公开、只对部分财务进行公开的问题。

三级监督明确公开职责。为有效避免村务公开工作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等问题的发生,积极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纪委监察局每半年对辖区内各乡(镇、场)党委、纪委落实村(居)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不定期对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抽查,采取听、看、访、谈等形式,重点对村务公开事项、时机、程序等内容进行检查督查;乡(镇、场)纪委依托村(居)务公开管理台账,每季度对辖区内四分之一的村委会(社区、生产队)落实村(居)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根据各村委会(社区、生产队)、村民小组报备情况,对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政务、村务、财务事项或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适时对辖区内村民小组村(居)务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重要或有问题反映的村(居)务公开事项进行跟踪监督;对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忠实反映群众利益。

一本台账确保公开成效。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场)纪委每月规范村(居)务公开管理台账,分村分组、分类分块、合理设立条目。通过设立村(居)务公开报备台账,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掌握辖区内各村(居)民小组村(居)务公开工作情况,乡(镇、场)纪委全面掌握辖区内各村委会(社区、生产队)、村民小组村(居)务公开工作情况;通过实行村(居)务公开报备制度,促使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场)纪委、县纪委以村(居)务报备台账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定期、不定期安排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村(居)务公开工作,特别是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的重要政务、村务、财务事项或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纠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今年来,马关县纪委监察局共开展村务公开监督3轮,42次,发现问题10个,提出整改意见10条。(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