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召开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报会
近日,文山市召开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报会,会议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桂发剑主持。14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3个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会议指出,全市分3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纪律检查,对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进行组织验收后按程序审批兑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理,对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给予容错免责,对上报数据不实的、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塌进度将进行责任追究。未完成任务的所有乡镇要以不折不扣的态度、措施、行动,对照问题,深刻反思,切实整改,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责任领导,承诺工作完成的最后时限,集中精力在整改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防止任务不清、职责不明、问题空挂、责任空转。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协调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加强资金管理、严格纪律要求、加快项目建设,扎实有力地推动扶贫领域的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重点查处贯彻中央扶贫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扶贫项目不落实、工作推进缓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且千方百计找借口等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政令畅通。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攻坚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全市扶贫攻坚工作合力。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严肃查处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大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扶贫资金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问责,对在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要坚决追究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责任。对问题突出,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坚持“一案双查”。
会议指出,文山市探索建立了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区分和对待干部在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的性质,支持和保护敢于担当、大胆干事的干部。这释放出一个鲜明的信号,不要怕追责就不敢工作,当前,正是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放下包袱、敢于创新、大胆履职,解除后顾之忧,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兑现这张军令状,就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责任担当,就要把抓好脱贫攻坚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作为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的翻身仗。
会议强调,当前,全市在紧锣密鼓地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要层层压实责任,对标对表,做到贫困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漏评户应纳尽纳、识别不精准贫困户应退尽退、脱贫返贫户应扶尽扶。各乡(镇)、街道是确保贫困对象精准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对错评、漏评、错退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细化具体工作方案,安排组织好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及方法、步骤,务必以零错评、零漏评、零错退为目标,务必以村为基础和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基层保障作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凡错评率及漏评率在1%以上、错退率在2%以上的,责成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还要追究相关责任责任人个人责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10种情形”做好识别不精准对象纠正和3种类型“漏评”对象纳入工作,以及做好2014年脱贫返贫人口的核实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文山市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6个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确保动态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