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出台民生资金监督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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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畴县出台《民生资金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用于保障人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扶贫、救灾、社保(含五险一金)、教育补助、强农惠农补助等民生资金的监督。
《制度》明确,县民生资金联席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召集人,县委政府督查室、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制度》规定,县联席会议负责监督各乡(镇)、县属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加强对全县民生资金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对民生资金监督工作的领导。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制度》明确,县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全县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情况,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各乡(镇)、县属相关部门关于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督促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督促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组织协调对各乡(镇)、县属相关部门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制度》规定,县纪委监察局将严肃查处监管工作失职失责以及侵害群众权益、贪污截留挪用民生资金的行为。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郑满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