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强化监管“三公经费”四年连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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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来,进一步推进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实现“三公经费”四年连续下降10%以上。
强化制度执行。出台《富宁县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富宁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富宁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等制度措施,细化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辆、公务接待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措施,细分“三公”经费管理监督职责、层层压实任务。
强化预算管理。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合理确定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按相关制度要求,对全县公用经费压缩调整,严格审定办公经费、接待费和会议费消耗性支出;严格审定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强化动态监管。县纪委监察局联合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开展“三公”经费重点抽查和督促整改;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方式的监督作用,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核算,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掌握“三公”经费支出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据悉,富宁县“三公”经费四年大幅下降,年均下降幅度超过10%。全县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487万元,比2013年减少1564万元,年均下降11.48%,其中公务接待费年均下降1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均下降10.97%。(熊桂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