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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四种形态”促监督执纪转型增效——富宁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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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富宁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抓实“两个责任”,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构建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局面。

 

固本培元  管好“总开关”

该县把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作为教育的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固本培元,防止共产党人精神上“缺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强化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县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知识测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电影下乡等活动,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次;运用革命烈士陵园、革命纪念馆、甘屯红军洞、“讨蒋自救军第一纵队指挥部”旧址、“南疆红领巾辅导站”等红色资源, 开设“红色课堂”2万余人次。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做到党章党规党纪经常学、长期学、入心入脑,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强化警示震慑。在全县96个单位开展腐败典型案例巡回展,对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进行轮训教育2万余人次;组织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人生不能重来》《永远在路上》等警示片1万余人次;开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动,6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到看守所按受警示教育,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组织614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拒收、不送“红包”承诺书,各乡镇、部门“一把手”签不设立“小金库”承诺书;设立“曝光”专区,适时通报县内典型案例,通过常鸣“警钟”,为党员干部进一步划明“底线”和“红线”。

强化文化熏陶。印发《富宁县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示范点建设标准》,建成廉政文化小广场22个,廉政文化街道10条,教育室49个,活动室218个,图书室81个,展室9个,文化墙8面,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4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8个;精心组织编写《公开村务心里亮》《劝廉歌》等以颂扬廉洁家风、文明乡风为主题的20余首廉政山歌,组建文艺队,编排《土司李天宝抓贪官》《风清气正说廉政》等10余个壮戏节目,将廉政文化植入人们的工作生活中,在全县营造“尊廉崇廉、敬廉践廉”的浓厚社会氛围。

 

压实责任   牵住“牛鼻子”

该县按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要求,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牢牢抓住“牛鼻子”,把各级党委作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

强化责任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列考核,按照76个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共性要求和个性要求,分类签订责任书;在富宁县纪检监察网站上开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督查平台”,对各单位各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网络动态考核;年末由县委领导分组带队,通过听工作汇报、述廉述责、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走访谈话等形式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综合评分考核;对评定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领导班子或班子成员分别采取表彰奖励、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处理,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强化责任派单。制定《富宁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由纪委牵头按季度布置主体责任“作业”清单,并对派单对象的履责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评分,形成党委书记亲自抓、纪委书记具体管,一级抓一级,层层促落实的良性互动,彻底解决一些部门纪律意识淡薄、监督履职不到位、主体责任缺失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派发县处级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清单126份,各级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1269份, 4名未按要求完成派单任务的处级干部及7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乡镇、部门“一把手”被约谈。

强化责任谈话。严格执行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制度,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责任谈话1704人次;县纪委及各级党委对新提拔和岗位调整领导干部、新任职和重要岗位人员分别开展任前谈话108人次;县纪委对各党政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对一般党员干部的一般性问题分别进行提醒谈1530人次。

 

动则辄咎  当好“裁判员”

该县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紧紧围绕“四种形态”要求,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多措并举救“病树”,毫不姑息拔“烂树”,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强化“三转”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退出了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和公共资源招拍挂现场监督等工作,清理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351个,退出不宜参与的335个,保留适合参与的16个,集中力量抓主业主责;投入80余万元,完成县纪委谈话室建设和办案设备采购;派出40余名纪检干部到中央、省、州参加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业务培训200余人次,提拔交流纪检干部13名,问责处理5名纪检干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保障了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履职。

强化监督检查。建设公务用车卫星定位“大数据”监管平台,对全县253辆公务用车全方位、立体化、数据化动态监管,核实问题线索43个,责令作出情况说明13份,通报违规问题4起;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集中督查、常规巡察、随机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县内的酒店、山庄、超市、娱乐场所、服务窗口、工作岗位等进行纪律作风监督检查18次,发现并纠正作风问题76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和违反工作纪律的54人进行问责;分4轮对全县10个部门、4个乡镇开展巡察,发现一般问题80个,移交问题线索38个;定期组织开展“五网建设”、脱贫攻坚等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专项纪律检查40余次,对存在重大问题或整改不力的41名干部进行问责。

强化纪律审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线索管理,规范审查程序,强化执纪安全,对各类违纪问题抓早抓小,快办快结,严肃惩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八大以来,按照“四种形态”处置27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置115人次,对52名领导干部开展谈话函询;第二种形态处置86人次,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第三种形态处置58人次,分别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第四种形态处置15人,全部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通过严格执纪来治“病树”、拔“烂树”,还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一片健康的“森林”。(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