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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三举措”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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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后,广南县高度重视,把学习《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由浅入深学。各级各部门把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与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相结合,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王岐山同志的署名文章相结合,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全面准确把握《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

创新方式学。充分利用县政务网、县广播电视台、廉政QQ群、宣传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文山新闻网广南频道等平台多渠道开展学习宣传,及时转发转载《巡察工作条例》全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等,并把学习《巡视工作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做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纪检干部集中学、巡察干部深入学,确保学习宣传零死角、全覆盖。

结合实际学。通过集中学与自主学、新旧原文对比学、撰写心得体会与实践运用相结合的方式,准确把握《巡视工作条例》的新精神和新要求,让《巡视工作条例》成为巡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充分发挥县委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作用,组织巡察干部深入学习《巡视工作条例》,让巡察干部掌握发现问题的“武器”,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改变巡察思维,灵活运用多种巡察方式,敢于动真碰硬,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据统计,全县共转发转载、宣传报道《巡视工作条例》重点内容10余次,各级各部门集中学习100余次,138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40余名巡察干部边学边巡、边学边察,助推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