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法斗乡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4月23日至6月23日,九届州委第四轮第四巡察组对法斗乡开展脱贫攻坚提级巡察。9月3日,州委巡察组向法斗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 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理论武装弱化和扶贫政策宣传不深入”等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4次并进行测试,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三是全面排查梳理上级督查整改不到位问题,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关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推进慢和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贯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成立9支“清户清零”工作队,深入开展危房改造“户户清”工作,完成危房改造3440户,2016年易地搬迁的2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全部搬迁入住并拆除旧房。二是再次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核查,对返贫和新识别纳入等80户256人进行了数据补录,上报脱贫退出1496户5662人,综合贫困发生率下降为1.47%。三是划片包户落实工作责任,全乡32名辍学学生已全部返校,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已全部缴纳养老保险。四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小水窖建设234件,9个村级公共活动场所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五是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开展健康讲座10场次、咨询活动50余场次,健康指导服务6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
三、关于“贫困户增收致富渠道单一和村集体经济薄弱”等贯彻脱贫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通过合作及抱团发展等方式不断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2018年度共增加贫困群众收入65.088万元。二是积极争取就业岗位,安置护林员193户193人,公益性岗位132户132人,“五分钱工程”保洁员45户45人。三是采取入股合作等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全乡9个村委会集体经济均已达3万元以上。
四、关于“预支款审批手续不完整和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财务内部控制及报账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大对资金拨付、经费报账和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对未报账预支款和固定资产等开展了全面清理,进一步完善了报账手续,对机关单位购置的办公设施设备等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五、关于“统筹推进不力和核心作用发挥不好”等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坚持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实现“双推进、互促进”,坚决杜绝“两张皮”现象。二是强化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加强村组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2018年度共约谈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村委会主任36人次,调整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各1名。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农村“领头雁”和农村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将乡机关站所、各村优秀青年人才集中管理教育。
六、关于“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和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脱贫攻坚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教育引导,大力弘扬“西畴精神”,不断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和信心,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力的干部严肃追责。2018年共开展教育培训11批次700余人,排查识别“不作为、慢作为”两批5人,提醒谈话村组干部2人,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干部给予提醒谈话1人、问责1人、召回1人。
七、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监督执纪追责力度弱”等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2018年党政班子成员共完成派单任务352项。二是严明会风会纪,严肃执纪问责,2018年共问责2人,受党纪处分2人。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坚决整治“文山会海”等“四风”问题,下半年发文同比下降10.4%、会议同比下降9%。
八、关于“责任压得不实和处理问题不及时”等扫黑除恶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乡党委、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对全乡234个村小组再次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限时进行核实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研究制定了法斗乡“扫黑除恶”工作协商会商和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同时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扫黑除恶”工作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2018年共张贴公告24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7820006;通讯地址:西畴县法斗乡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fdxzf0876@163.com。
中共法斗乡委员会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