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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
个人花销,能“转嫁”给下属单位吗?
【条例原文】第九十四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2021-06-30
如何认定处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
一、基本案情 孙×,中共党员,A市副市长。 孙×及其妻李××、儿子孙××(未婚,与孙×夫妇共同生活)名下现有6套住房、2个车位。孙×任A市副市长后,于2016年1月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021-06-30
子女违规在自己辖区从业,领导干部能听之任之吗?
【条例原文】第九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
2021-06-30
帮人办事自己不收钱,就没事了?
【条例原文】第八十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模拟案例】秦某,某县副县长,分管全县文...
2021-06-30
权权交易,算不算以权谋私?
【条例原文】第八十一条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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