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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庭审现场敲响纪法警钟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1-21 13:19

“三名被告人的行为破坏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应受到法律的惩处。”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对砚山县阿舍乡财政所原负责人王金光等三人贪污、挪用公款的行为发表公诉意见。

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王金光等人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砚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水务局部分职工及县属各单位出纳共计200余人,以现场旁听庭审的方式,旁听王金光等三人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实况,将警示课堂搬进法庭。

从宣读公诉书到法庭调查,再到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各环节紧凑推进,清晰地还原了被告人从一名“好干部”一步步沦为“阶下囚”的违法犯罪过程,为在场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金光等三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挪用公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情节严重,生活腐化堕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我认罪,我对不起我的妻子和两个女儿,我的犯罪事实将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影响?这是我无法估量的,我对自己犯下的罪过深感后悔。”王金光剖析自身问题时,悔不当初。

为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达到“以案促改”目的,庭审结束后,该县纪委监委现场抽取部分旁听观众结合自身岗位谈警示感言。“我是一个审计人员,我担任一些审计项目的主审,同时也是我们单位的出纳,不仅要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在审计项目的过程中,还要审深审透,积极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今后一定铭记今天的警示,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审计人。”县审计局出纳熊兴纯道出了自己的廉政风险点,也表明的自己的决心。

在场的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农村商业银行部分党员干部也纷纷发表自己的旁听感受,表示亲身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肃穆,看到腐败分子令人痛惜的下场,深受震撼、发人深省。(王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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