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集中通报曝光的基础上,文山州纪委州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龙光武,中共党员,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委会小新寨村村民,2021年2月22日19:1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沈凤顶,中共党员,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锦山社区居民,2021年2月22日19:0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文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山州监察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