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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公安局:对局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1-18 03:18
 

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5日,文山州公安局党委书记聂涛对局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要求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把“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在肩上。聂涛书记对班子成员提出了5点要求:

认真学习党章和“一准则”“两条例”。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真正学深学透。学习过程中要对照自我剖析,自我对照检查,切实提高模范遵守《条例》的自觉性,做好表率,切不可掉以轻心,一切按规矩办,按规定办。要通过学习,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用《条例》来规范、约束我们自己,警示我们自己,这是当前形势对党员领导干部最高、最严的要求,请各位班子成员务必要做到。

对自己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要进行廉政警示谈话。提出明确的要求,把“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在肩上。加强对队伍学习《条例》、遵纪《条例》的检查督促和落实,以《条例》和人民警察相关的纪律规定作为抓队伍的重要依据,保证队伍健康正常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队伍违法违纪发生。

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在言行上,在生活上要以《条例》为标准,自觉执行好。要确保自身清正廉洁,言行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要求保持一致,不妄议中央,不妄议省委,不妄议州委,不妄议本局党委。要有高度的政治纪律,讲规矩,守纪律,不参与《条例》明禁止的活动,不做《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参与赌博,不参与违反规定的经商、入股等。

再静心地自我梳理、自我反省有无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如果现在还存在着,要立即停止,立即改正。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可以及时向党委、向我先报告,或者向州委组织部、州纪委报告。十八大以来还没有收手的,《条例》出台后对照检查还存在一些问题的,要立即改正,不能再进行,比如说经商,在企业公司有股份的,比如说没有向组织如实申报重大事项的,要认真梳理,有了,自觉停下来,必要时及时报告。

加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无论是本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纪委要求说明情况,函询也好、问询也好、核查也好,要尊重党委、纪委、组织如实说明情况,不要刻意隐瞒,也不要无中生有,要实事求是,客观的向组织报告清楚。年关将至,班子成员要带头谢绝宴请,更不要组织宴请,同时要注意社会交往,注意交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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