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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公安局党委研究 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2-04 09:29
 

201615,州公安局召开2016年第一次局党委会,会议首先听取了州公安局党委于201511月底组织的8个检查考核组对各县市公安局和局直各部门2015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检查考核情况,总结了全州公安机关201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5年,州公安局党委在年初工作部署中,就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公安局和局直各部门的考核,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局党委研究提出今年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班子成员务必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坚持抓早、抓小,在2015年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纪检等监督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执行纪律规定的检查,加强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查负有领导责任人的责任的,还要查监督部门是否履行了监督的责任。三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的实施办法,认真整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公安机关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四是进一步强化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民警,增强民警的遵纪守法意识。五是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随着上级相关要求和任务的调整变化,及时制定和完善制度并督促抓好制度的执行,继续对各县市公安局和局直各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将此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局党委决定,在春节前召开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局党委研究的工作传达到全州公安机关贯彻落实。

党委会上,局党委书记聂涛还对局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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