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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强化“五区五类重点人群”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9-10 16:54

近期,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部门工作实际,加大“五区五类重点人群”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


加大排查力度,明确重点区域范围。纪检监察组根据州疫情防控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监管企业中建设用工多、工人情况复杂、工程分布广泛、项目地处边境县、交通运输人员复杂等实际,将车站、公交车服务区、交通工程区、在建项目区、办公区等五个区域和值班人员、保洁人员、便民服务大厅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交通运输人员等五类人员列为重点监督对象,要求被监管单位(企业)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进出测量体测扫码及加强个人防护等措施。


下发重点工作提示,明确防控工作总体要求。对监督单位(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再督促再落实,纪检监察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将重点防控区域重点管控人群和重要工作事项进行逐一提示,将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车站、公交车、交通工程、建设工程等人员密集场所内工作人员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按要求佩戴口罩,核酸检测范围及频次是否到位;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经常接触部位消毒频次是否到位;是否放置手消液;是否设置应急处置区和临时隔离场所:是否张贴“红黄码”、“三非人员”处置流程图及异常情况上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机关(企业)单位办公楼是否执行“云南健康码”和“大数据通信行程卡”扫码亮码、测体温、戴口罩、场所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十项疫情防控措施列为疫情防控自检自查范围,加强排查整改。


强化监督检查,完成自检自查工作任务。纪检监察组要求各企业加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疫情防控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督促2个单位5家国有企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文件、预案,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序组织开展落实。督促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所属各客运分公司、长途汽车客运站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以及州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开展应急演练,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对防控工作开展自检自查,截至9月10日,所监督的2家单位5家国有企业完成自检自查工作。


疫苗接种和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确保防控长效性和持久性。按照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规定要求做好监管人员全员接种新冠疫苗,截止目前监管单位中除有禁忌症人员未接种外,其余人已全部完成疫苗接种,接种率100%。各单位(企业)结合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做好办公区域、客运站的清洁、消毒工作,公共区域均备有消毒液、消毒酒精、额温枪、一次性医用口罩、橡胶手套等防疫物资。通过疫苗接种和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的措施,加大防控工作力度,确保防控长效性和持久性。(颜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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