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纠治“四风”工作成果,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之一,擦亮监督“探头”,持续纠治违规公款吃喝公务接待问题。
压实责任链条。纪检监察组压实部门主体责任,推动监督部门主要领导树牢抓整改就是抓发展、促提升的理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重申各级规定中的刚性约束内容,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纪律,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公款吃喝,大力倡导干部职工践行“光盘行动”,自觉做抵制餐饮浪费的示范者、践行者、传播者、推动者。
注重常态长效。纪检监察组紧盯“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组织监督部门对2018年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餐饮浪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账目的方式,对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和超规格、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常态化抽查财务原始凭证,查看附件是否齐全、有无接待公函,细核对用餐的时间、菜品、人员情况和金额,看陪餐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提供香烟酒水,检查是否无出差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是否违规加油等情况,坚决查处超标超额陪客、无公函、同城接待等违规接待现象,持续释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明确信号。
突出问题导向。纪检监察组围绕自查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部门党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各项规定,重点对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教育提醒,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和审批手续,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细致审核报账手续。对巡察“回头看”中发现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督促涉及部门严格倒查责任,全面清退违规报销费用。
强化建章立制。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部门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就接待标准、接待公函制度、接待审批程序、伙食补助报销等制度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为公务接待划出红线,立下规矩,形成常态化治理,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朱妍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