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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州法院党组与纪检监察组 工作联系制度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11-10 18:24

近日,为加强党组与纪检监察组工作沟通协调,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中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与中共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九章,包含参加(列席)会议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及通报制度、专题研究和会商制度等7项制度规定,明确了31条具体措施。


划定职责边界突出“清”,共同演奏全面从严治党和谐“音符”。《意见》明确了谈心谈话制度,联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日常监督制度,除此以外,还明确了线索移送处置、党纪政务处分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避免有的问题无人管有的问题争着管,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有效机制。


紧盯重点环节突出“准”,织密织牢全面从严治党监督“网”。建立参加(列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和会商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列席)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对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内容。建立选人用人监督制度,明确纪检监察组履行选人用人监督职责,党组选拔任用、晋升处级干部及相当层次职级干部等人员,应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高压惩治腐败突出“严”,磨利磨快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建立线索移送处置制度和处分协调制度,明确各类线索处置和各层次职级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管辖主体,以及处分建议通报、处分决定执行、处分决定征求意见等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和沟通协调,确保线索处置高效快捷、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到位。


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挥制度的制约规范作用,构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推动州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侯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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