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州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不断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确保日常监督“不走样”。
注重提前介入。纪检监察组要求被监督单位召开 “三重一大”会议时需至少提前2天书面告知,报送会议议程及相关信息内容。纪检监察组确定并反馈参会人员,并根据议程事项选择参加的议题。为避免单纯的会议监督造成形式主义,纪检监察组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等全过程,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明确监督重点。为使被监督单位准确把握接受监督的范围和内容,纪检监察组督促被监督单位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原则和要求,规定了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坚持规定程序,进行规范动作,并自觉接受监督。
强化过程监督。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程序、重大项目安排是否合法合规、大额资金使用是否遵规守法等方面实施监督,特别是对会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是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行严格监督,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同时,针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会上出现的不规范之处及时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落实务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不可超越“红线”、践踏“底线”。
严格跟踪问效。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跟踪问效,督促被监督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会议记录,实行一事一记,对参会人员、会议材料、讨论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整理后进行登记归档,确保事事有记录,可查询,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为保证决策执行到位,强化监督效果,严格事后报告备案,要求被监督单位将“三重一大”决策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纪检监察组将根据报备情况及列席会议掌握情况,定期、不定期对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2022年以来,纪检监察组收到3家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报备报告8份,累计报备“三重一大”事项22件次,纪检监察组指出被监督单位存在问题2个,提出整改建议3条,督促监督单位按时整改。下一步,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将不断完善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方式方法,提高监督质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范腐败现象发生。(刘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