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的纪法测试,全院应参加测试人员73人,实际参加测试67人,6人未参加测试......”
“‘清廉机关’建设是我州开展‘清廉文山’建设的重要单元,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州检察院在2021年9月制定了实施方案,但工作没有抓总负责,责任不清,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不清......”
“第二季度,我们拟开展与州检察院有工程建设、中介服务的公司负责人和驻院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3月15日,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州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了2022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商会,总结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商榷第二季度工作,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州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部分班子成员、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纪检监察组全体组员参加了会议。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派驻机构监督的主业主责。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推行与驻在部门定期会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即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会商工作,共同分析研判上季度工作存在问题,把问题摆在桌面上来,集思广益商讨解决办法;提出下季度拟开展工作,推送到会商会上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的措施和办法。从3月15日开始第一次工作会商起,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定期开展会商工作。
“对未参加2月纪法考试的同志,由院机关纪委对其进行约谈......”“‘清廉机关’建设负责抓总责部门,拟由机关党委负责,这个列入明日党组会议给予明确......”“建议驻院纪检监察组探索与驻县(市)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指导和监督,形成上下联动,通盘合力....”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会上就会商工作作如是要求。
会商后,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要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引领。强化政治机关属性,推进政治学习入脑入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讲政治的属性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要聚焦“三不一体”,抓好机制制度的贯彻落实。巩固定期会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根据要求抓好常规工作,形成形式多样的抓手,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聚焦“同向发力”,抓好纪检检察联动。驻院纪检监察组将与院机关纪委、检务督察部、案管等部门强化沟通、主动融入,围绕州纪委监委和州人民检察院全年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联合督促,提升监督质效。
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强调,从我做起,全州检察机关都要端正态度,自觉主动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用监督传导压力,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发力,坚决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工作,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决不允许姑息迁就,决不允许遮丑护短。
会上,还讨论了2021年州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结果的应用,院办公室就贯彻落实全州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情况,院机关纪委开展日常监督等工作作了汇报。(马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