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掌握检察业务,精准开展监督,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主责,结合监督单位州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从2022年1月起,推行“月专题学习”制度,突出法律法规、检察业务等知识的学习,激发内生动力,增强队伍素质。
制定学习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按照“一月一专题”的总体设想,制定了《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月专题学习”方案》,明确学习方式、学习时间和学习专题。即,以“个人先行自学、撰写学习情况、参会集中研讨”的方式进行;学习时间为“一月一专题学”;专题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云南省检察官惩戒办法》《民法典》等为重点,年初,按每个月一个专题列出12个专题的学习清单,确保了学习内容系统、全面、深入。
定期“交作业”,增强学习质效。以定期“交作业”和集中研讨推进“月专题学习”的扎实开展,即每月25日前,全体组员要将本月学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到指定负责人员手中,由负责人员对学习情况进行审核;每月28日前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相互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以及如何将所学运用于工作实际,以深入研讨推进工作有效开展。自推行“月专题学习”以来,纪检监察组已组织学习3个专题,集中研讨交流3次,“交作业”11篇。
深化“作业”学习,形成长效机制。从第一个专题学习开展,纪检监察组将组员上交的“作业”汇编成小册子,以微信工作群、纸质等适当方式,分发到组员手中,在自学、集中研讨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交叉互学,汲取他人学习之长补己不足,有效巩固了学习成果。目前,已完成1-3月专题学习情况汇编,计划年底将对12个专题学习情况汇编成总册,存档备查学习。
除了严格落实“月专题学习”外,州纪委监委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还积极组织组员参加月测试,支持抽调人员参加委机关专案、专班、审理等实战训练,有效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马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