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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 确保廉洁过节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3-01-18 17: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州纪委监委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作为,发挥“探头”作用,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加强对节日期间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做到警钟长鸣,坚决防止“节日病”发生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


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纪检监察组协助、指导和督促综合监督单位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要求,通报中央省州纪委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以发生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职工,让干部职工时刻受到教育警醒,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开展一次提醒谈话。纪检监察组深入综合监督单位采取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方式,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廉洁过节提醒谈话。提醒大家春节期间要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带头廉洁过节,严禁节日期间突击花钱,乱发实物、奖金、津贴补贴,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严禁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土特产品和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建设要求的行为。


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深入综合监督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建设要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8个,发出整改通知1份,督促整改问题2个,口头督促整改问题6个,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


发送一条提醒短信。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向综合监督单位派发“11个严禁”纪律作风要求,督促全体公职人员树立理想信念“高线”,严守纪律规矩“底线”,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过一个文明节俭、健康安全、风清气正的节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向综合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发送1条廉洁短信,提示提醒要带头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加强节日期间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廉洁过节。


节后,驻州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将持续跟进对综合监督单位春节期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建设要求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将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建设要求落实到位。(吴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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