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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出台办法写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5-23 08:34

近日,文山州出台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操作办法,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办法重点围绕案件剖析、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及保障机制四个方面来理清思路、布置作业、开列清单,明晰了撰写案件剖析报告、做好案件通报和公开曝光、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各个环节承办部门、内容、时限和注意事项,以及工作措施和操作流程。


“一份好的案件剖析报告要有自身原因的分析以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剖析,同时,要剖析制度漏洞。”该州纪委监委案件管理部门领导介绍,针对每一桩违纪违法事实,深入剖析权责配置是否合理、权力行使是否规范透明、人财物管理和公共资源配置制度流程是否清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否健全完备。


在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环节,要求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时,由案件承办部门根据需要有选择地组织发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涉案单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教育。在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环节,要求对查处的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由宣传部门组织拍摄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并在一定范围内组织观看、开展警示教育。办法出台前,该州及时跟进,相继拍摄了《医不自“治”》《“失速”人生》《“闯关人”的末路》等警示教育片,在相关的行业部门内部以及州县乡三级持续开展的“以案为鉴 筑牢防线”典型案例巡回展中组织观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警示教育作用。


办法还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一建议”,通过向有关党组织或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及时跟踪了解整改情况,推动“两个责任”联动协同,确保建议有回声、整改有成效;要求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查摆整改会议,确保建议有回声、整改有成效。对以案促改工作不重视,敷衍整改或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要树立‘通篇文章’理念。”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从立案之初就及时谋划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档案管理,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有反馈。同时,实行业绩考核,将“后半篇文章”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年度业务考核,督促共同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李万辉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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