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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强化日常监督 用好“第一种形态”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12-30 09:57

文山州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的要求,坚持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今年以来,全州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8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82人(次),占55.2%。

紧盯“关键少数”,让日常监督有精度。在监督对象上,文山州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监督等方面入手,采取“蹲点式”“体验式”和驻点调研等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督对象开展全方位、多角度、面对面、近距离的精准监督。通过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从抓好“关键少数”向管住“绝大多数”拓展。同时,对同级党委实行每月“零提示”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委员每月“零提示”工作办法,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今年以来,累计向州委主要负责同志发出提示11份22条,向其他州委常委发出提示7份22条。

注重建章立制,让日常监督有尺度。为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管长远、管根本的源头治理作用,文山州纪委监委从抓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两个方面双向发力,全方位提升日常监督整体质效。在制度创新方面,探索制定了纪委监委与巡察机构协作配合办法,以派单制和督办制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实行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联系指导县(市)及派驻(出)机构工作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构建起上下联动、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格局;探索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政治生态评价、日常监督工作指引以及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等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规范监督管理。在制度执行方面,文山州纪委监委着力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对下级“一把手”约谈提醒机制等现有制度机制的贯彻落实,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状况,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紧盯关键节点,让日常监督有力度。聚焦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坚持节前下发一个通知、通报一批典型问题、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开展一次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要求,深入排查“四风”新表现新变种,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纠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同时,运用“蹲点式”“面见式”“体验式”“飞行点穴式”等监督方式,加强与信访、财政、审计、税务、媒体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层层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网,使日常监督的效果得到强化和提升。今年以来,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7起2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5起;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赌博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151批(次)249人;因不作为、慢作为和履职不力等作风问题问责处理党员干部212人,党组织11个。

强化政治监督,让日常监督有高度。紧盯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守政治监督职能定位,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统筹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监督力量,实施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多角度的精准监督,主动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52人(次)。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制定了《关于强化政治监督保障“三个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的实施方案》,推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精神落地落实,以更加积极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服务保障“国之大者”。(查为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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