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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每月量身定制“零提示”推动 同级监督有力有形有效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1-07 08:35

文山州纪委积极探索实践并总结对同级党委“一把手”每月“零提示”实践经验,制定出台《中共文山州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委员每月“零提示”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创新监督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实现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委员监督的具体化、清晰化、可视化。

《工作办法》从“三个维度”找准提示方向,划定监督对象,解决监督谁的问题,圈定监督内容,解决监督什么的问题,明确监督方式,解决怎么监督的问题。“零提示”范围明确为州委常委会委员(军队常委除外),州委书记、副书记,由州纪委负责提示,其他州委常委班子成员由州纪委监委派驻所在部门的纪检监察组负责提示,兼任县(市)委书记的州委常委由县(市)纪委负责提示。紧紧围绕领导干部个人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存在的廉洁从政风险,以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行重大决策、推动重点工作、推进重点项目、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及时进行提示提醒,协助其掌握情况、提醒其遵规守纪、促使其改进工作,及时消除化解风险隐患。通过口头提示、书面提示以及综合运用“零提示”三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提示。针对发现提示对象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等方面有较轻微、偶发性、一般性的问题、失误时由同级纪委书记及时进行口头提示提醒;结合每月监督发现的问题、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书面提示;未发现问题结合提示对象的岗位职责、个人特点,综合运用书面告知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要求、解读党纪国法有关规定、推送同级同类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零提示”。

《工作办法》从掌握基本情况,全面收集信息,建立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加强工作沟通,综合分析研判,作出提示提醒,适时跟进监督“七道工序”明晰提示流程。在权限和规定范围内加强对提示对象岗位职责、工作分工和性格特点、工作经历以及日常学习、工作等基本情况的了解掌握,为作出符合个人特点和实际的提示及建议打下基础。每月定期收集提示对象履行岗位职责、谋划推动工作、执行有关规定、作出决策决定、参加公务活动、联系服务群众、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充分运用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专项监督、查办案件等成果,形成提示工作专报提供参考。专报信息要求做到实事求是、研判精准、依据充分,专报上报情况纳入州纪委监委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作出提示前与提示对象所在单位充分沟通对接,向单位内设机构、干部职工、身边工作人员等进一步了解提示对象每月工作、学习、交友、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需要向提示对象分管联系部门、管理服务对象和下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等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具体负责提示工作的部门(派驻机构)起草提示文稿,对拟提示事项进行充分集体讨论,综合分析研判,确保提示的严肃性、针对性、精准性、时效性。口头提示事项即发现即提示,书面提示每月一次,原则上于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前送达提示对象所在部门,由部门按程序送达提示对象本人,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作出提示后,适时跟进了解提示内容的执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收集提示对象的有关反馈、回应、批示,确保提示取得实效。

据悉,该州通过每月“零提示”的探索实践,在提示工作取得实效、形成制度,同级监督形成常态的同时,有力推动同级党委不断建立健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以“小切口”实现了“大成效”,做法得到了州委主要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截至目前,文山州纪委共向州委书记陈明发出“提示卡”11份22条,州、县(市)纪委共向同级常委会委员发出提示91份330条。(田永灿 方永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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