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反映你违法的相关问题失实,希望你正确对待举报,放下思想包袱,以饱满的热情继续积极努力工作……”
近期,在文山州纪委监委信访室召开了一次特殊的会议,以“面对面”的方式对在干部选拔任用期间受到不实举报的一名县处级干部当场予以澄清,并向被举报人及其单位党委印发了关于举报失实予以澄清正名的函。
近年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紧盯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期间领导干部被举报问题,建立快办快结的“绿色通道”,对发现涉及换届提名、任前公示公告干部的检举控告件一律在收件当日内完成审批移送,严格规定时限办结;对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干预组织选人用人的失实检举控告,办结后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意见,避免领导干部因受到不实举报影响提拔使用。
在澄清正名时,该州纪委监委综合澄清可能产生的正负面影响、澄清对象个人意见等因素,按照“一人一策”原则,灵活采取当面、会议、通报、书面等多种方式进行,使澄清既有温度又有尺度,持续向社会释放“为清白者澄清,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信号。
规范工作程序的同时,该州纪委监委还通过强化问题线索分析排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力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力度的通知》,组织信访、案管等部门严格对标对表做好诬告陷害的认定、呈报、审核、批复等工作,并综合采取容错纠错措施,打出正向激励“组合拳”,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党员干部放开手脚、心无旁骛干事创业。
“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对恶意举报者是‘当头一棒’,新的一年,我们会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
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决打击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持续做好澄清正名工作。”该州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据悉,2021年以来,该州共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3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对10名党员干部免予或不予处分。(甘登敏 查为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