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面领悟两条底线(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三项重点(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一个加强(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公布,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文山州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第一时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传达学习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提供坚强保障。
“农业农村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众多且专业,掌握不好就难以履行监督职责,日常监督容易失焦失准。”州纪委监委驻州农业农村局组长表示,及时对驻在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业务知识进行学习了解,对做好基础性监督有很大帮助,避免外行监督内行,有助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融入、更有效地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该州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把学习党纪法规与驻在部门业务知识相结合,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拓宽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执纪执法专业素质。同时深入工作一线,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工作不细、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州纪委监委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州乡村振兴局牵头,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开展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鼓励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县(市)给予适当激励,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
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把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三农”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重拳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形成高压震慑,有效铲除乡村振兴“拦路虎”,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韦潇 雷军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