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文山要闻

文山州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杰:“一把手”要提高“四种”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5-11-19 11:08

文山州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杰:“一把手”要提高“四种”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学习运用能力。毛泽东同志说: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不断提高自我学习、自我革新的能力,深刻领会掌握“两个责任”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筑牢“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思想认识,树立 “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的执政理念,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根本内容、工作重点、工作方法步聚,找准突破口和落脚点,高效推进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提高律己监督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心脏”,抓好“律己与监督”是护好“心脏”的根本。部门主要领导担负管班子、带队伍的责任,作为“班长” 首先要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先管好自己,作好表率,挺直腰干去监督别人。三是提高贯彻执行能力。“空袋子立不起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需要着力于具体的工作推进。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建立“一岗双责”常态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具体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考核、同问责,使廉政建设责任网络“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两手抓,两手硬”。四是提高协作创新能力。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增强协作创新的能力,构建科学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腐机制体系,层层签定责任书,形成强大合力。对于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要开创性的准确定位,明确抓什么,怎么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