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清风廉政 > 评论之窗

为广南县推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派单制”叫好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6-08 09:42

“大家快看,我县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实行派单了,以后我们的工作更有抓手,更有目标了,我为这项工作点赞……”广南县纪委小卢激动地说到。

近日,广南县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一系列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下发《中共广南县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派单制”的通知》,在全县推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派单制”。明确派单对象、派单内容、派单步骤及相关要求。

县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小恩说:“县委在全县推行‘派单制’,目的是让各乡(镇)党委、县级部门党组织、县属企业党委有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到学好、用好、推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派单制’成功经验和做法,让各单位在工作中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推进,实现虚功实做。”

谈到意识形态,有的同志误认为是高、大、上,甚至是假、大、空,觉得空泛而不实在、抽象而不具体,其实不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广南县结合实际推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派单制”,就是把抽象的工作具体化、具体的工作明确化,让各单位在抓意识形态工作中有据可查、有事可做、做有成效、做有实绩。在鼓掌叫好之时我们相信:大家的宗旨意识会更牢固,制度会更加完善。(广南县纪委 杨波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