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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违法背后的“隐形代价”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6-19 02:42

一个领导干部走上违法的道路,犯罪的成本有多大?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有人说成本很低,不就是把吞进去的钱吐出来,再关上个三五年,出来以后凭着当官时动“歪脑筋”的活泛精明走商途,几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事实果真如此吗?

两个月前,笔者目睹了一个家庭的破碎,仅有一墙之隔的邻居大妈之子,就因职务犯罪被送进了看守所。邻居家看起来似乎风平浪静,但几天之后,门前大气的“大奔”不见了,以前经常撞见的大妈大爹不见了,就连曾经在笔者前面有得瑟地说自己丈夫在乡镇当官就是忙的媳妇也不见了,仿佛在短短的两个月内都“渐渐消失”了似的,只有偶尔听到晚自习回家的孙儿拍门应声,才证明着邻居一家依然在隔壁生活。

有人说职务犯罪的成本低,那仅仅是看到了表像,仅仅看到了在判决书上白纸黑字落着的那几行,但却忽略了“隐形代价”。这个代价不仅仅是当事人心灵受到悔恨咬噬的折磨,对家人亲戚的愧疚,更有曾在当事人背后默默支持的亲人们,将要面对着突变的社交网络、“失去”丈夫儿子的打击、家庭经济的严重缩水、以及儿子心中父亲形象的垮塌。整个家庭都在满目疮痍中扎挣,蒙上了一层羞耻之纱,甚至一辈子都活在这个阴影之下!

我们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作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怎么能背弃曾经在党旗下握着右拳的铿锵宣誓,怎么能眛着良心背离人民的期盼损人利己?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只有常怀律己之心,对自己的职责心存敬畏,对自己胸前的党徽心存敬畏,对人民心存敬畏,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心存敬畏,才能时刻保持警醒,做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好领导、好干部、好党员! (砚山县纪委监委  王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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