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分别采取参加党组会、暗访督导等形式,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全会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履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重点工作融入监督”制度,将驻在单位的权力运行、资金使用、物资采购、执行拍卖作为监督重点,全方位监督审判执行工作。
强化专项整治,堵塞腐败源头。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摆空桌子”、钉假牌子等情况,坚决杜绝清理整改不到位和防止出现反弹现象,责成砚山县法院平远法庭、广南县法院珠街法庭、丘北县法院腻脚法庭对个别干警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进行整改。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使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常态,明确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行装处、监察处等部门,对法院22个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清理,文山中院及各庭室没有发现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不存在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的现象,不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等设立“小金库”的现象。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内容、整治重点、整治对象,37名处级以上领导如实填报专项整治报告表。开展严查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全院165名干警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未发现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和“天价烟”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标设定事项、方式方法、目标导向以及整改落实四个方面的17条表现进行排查。
强化深挖彻查,注重“破网打伞”。始终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认真对照排查“保护伞”的13种表现形式,及时开通并公布问题线索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信箱,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深挖其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彻底清除隐藏在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全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8件449人,已审结28件243人。对2013年以来审(执)结和尚未审(执)结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全州两法院600余名干警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承诺书,发放告全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敦促书175份。成立八个督导组分别深入各县(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认真听取干警反映的问题线索,督促做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报告和移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责任到人,对十八大以来受理的187件信访投诉举报件进行大排查大清理,随机从法院审判管理系统按照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减刑假释等五类案件中分别抽取10件案件进行排查,排查出的5条线索已按规定移送。
强化集中整治,做好减负文章。在全州两级法院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风”突出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开门纳谏。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查摆问题,会上院领导班子成员就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深刻剖析。院领导班子成员奔赴所联系的县(市)法院,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征求各县(市)法院、省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发送意见函、走访群众、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成员和法院机关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召集分管部门全体干警,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摆,深刻剖析,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求定期整改落实。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查摆。州中级人民法院11个党支部,紧密结合党建实际,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支部全体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对标对表、立行立改。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院党组共查摆到7个问题。注重会议实效,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原则上不在工作日以外的时间召开会议,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2019年上半年,文件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5%,会议次数较往年同期减少10%,其中40%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对涉及的考核检查和评比表彰等事项进行集中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可考可不考的不考,努力为基层松绑减负。
强化源头预防,筑牢纪律“红线”。实行节前廉政短信提醒制度,凡是重要节假日前夕,向全院干警发廉政短信,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保持干警的良好形象。上半年,共通过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兴新媒体发送廉政短信5次900余条。发挥廉政教育馆的阵地作用,由机关党委牵头,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院11个党支部175名法官干警开展廉政教育。同时,积极搭建对外宣传和廉政教育平台,接待州民宗局、州招商局、州直机关工委等12个单位12批次210余人。
强化执纪审查,严惩司法腐败。认真践行“四种形态”,突出“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和“三类重点人”,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行为。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上半年,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线索27件,其中省高院转办3件,州纪委交办4件。已按规定办结20件,正办理7件,其中初核3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