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州纪委监委关于持续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以“六个提醒”对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醒谈话。
组织召开一次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州纪委监委关于持续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讲明纪律要求,讲清利害关系,让大家充分认识这次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好机遇(8月24日以前主动将收取的“红包”、礼金上缴国库),自觉搞好自检自查自纠工作。
开展一次督促指导。领导班子成员要督促和指导分管科室、所属单位开展好自检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覆盖到机关干部职工、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和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不留盲区和死角。
要组织开展一次约谈。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成员、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和财务管理人员开展一次约谈提醒,要求被约谈对象对本人在党的十八大后特别是十九大后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行为进行回答,针对严禁收送“红包”提出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组织开展一次自检自查。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进行自检自查,起好示范作用,如实回答相关问题。
组织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在自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对自检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违纪违规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管,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火墙。
提醒谈话结束后,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是否存在违规设立银行账户;是否存在公款私存;是否设有小金库;是否存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是否存在违规收“红包”、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等问题进行了回答和表态。


